如何識別可疑交易?

設立一個能有效地識別可疑金融活動的系統,可防止你和你的機構、企業或行業捲入恐怖分子的融資活動及清洗黑錢的罪行。『SAFE』方法可幫助你履行法律的規定及培訓員工,請考慮採用。

聯合財富情報組在審查以往接獲可疑交易的報告中,發現許多舉報的機構都沒有採取如上述建議的措施,而僅在識別到一項可疑活動的指標後便即時舉報;換言之,他們只採取該套方法的步驟(1),而忽略其餘(2)、(3)和(4)等步驟,導致可疑交易報告的素質未如理想。

有系統地識別可疑交易的四個步驟將會逐一在下文詳細討論。


何時須就可疑交易作出舉報?

法例規定,任何人如知道或懷疑任何財產屬販毒或罪行的得益,或屬恐怖分子所擁有;或曾在與販毒、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;或擬在與販毒、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,他╱她必須盡快將其所知悉或感到懷疑的交易內容,向獲授權人員(即聯合財富情報組人員)報告。


可疑交易報告提交方式

隨着STREAMS 2正式推出,受規管機構將不可再透過電郵、傳真或郵寄方式 提交可疑交易報告(可疑交易報告)。所有可疑交易報告必須以電子方式透過 STREAMS 2 提交。

在STREAMS 2下,受規管機構可選擇以下三種提交方式:

  1. 透過 XML 方式提交可疑交易報告(須使用香港郵政電子證書);
  2. 於STREAMS 2上載已按指定PDF格式填妥的可疑交易報告(須使用香港郵政電子證書);以及
  3. 直接於STREAMS 2內填寫可疑交易報告網上表格。

就非受規管機構而言,可填妥可疑交易報告標準表格,並透過電郵提交至 jfiu@police.gov.hk

如有查詢,請致電 (852)2866 3366,或透過電郵 jfiu@police.gov.hk 與聯合財富情報組聯絡。


舉報內容?

可疑交易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以下資料:

  • 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的個人資料(姓名、身分證或護照號碼、出生日期、地址、電話及銀行帳戶號碼等)或公司的資料;

  • 可疑的金融活動詳情;

  • 有關交易可疑的原因 – 當中出現了哪些可疑交易指標?

  • 客戶被問及有關交易的詳情時所作的解釋(如有的話)。

為確保可疑交易報告內的資料完備,可疑交易的舉報者可填寫一個標準設計的表格。請按這裏下載表格副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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