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法例规定
法例规定,任何人如知道或怀疑任何财产属贩毒或罪行的得益,或属恐怖分子所拥有;或曾在与贩毒、罪行或恐怖主义行为有关的情况下使用;或拟在与贩毒、罪行或恐怖主义行为有关的情况下使用,他╱她必须尽快将其所知悉或感到怀疑的交易内容,向获授权人员(即联合财富情报组人员)报告。
如未有作出举报,则属违法,一经定罪,将被判罚款港币50,000元及监禁三个月。